关于转发《关于发布〈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导则(2024)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作者: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24-11-26 10:09:47 查看次数:206 次
鄂土协发〔2024〕18号
各不动产登记代理会员:
为推动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发展,支撑新时代市场经济体系下不动产产权保障需求,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的全流程专业技术服务要求,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印发了《关于发布〈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导则(2024)〉的通知》(中估协发〔2024〕33号),现转发你们,请认真学习并参照执行。
附件: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导则(2024)
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
2024年1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