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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变更流程

作者: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8-02-26 11:21:35 查看次数:7446 次

根据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估价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鄂土资函[2017]1031号)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要求,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后,因机构名称、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、股东或合伙人、组织形式、执业评估师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自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录备案系统提交变更信息。具体流程如下:

一、适用范围:已备案土地估价机构。

二、变更流程

三、变更说明

1、土地估价机构变更备案,应在线http://tdgj.mnr.gov.cn/提交备案申请并注明变更具体事项和内容,变更后应再次符合《资产评估法》相关要求;

2、变更申请由省厅委托省协会查验,经查验同意后机构方可在备案系统变更信息,启动备案变更工作;

3、涉及到机构名称、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、组织形式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变更等相关信息,应首先完成工商变更,工商变更登记后15日内提交变更备案,经省协会预核验后报省厅复核;

4、涉及执业评估师变更的,应由转出机构先提交变更申请,在备案系统删除该估价师在本机构的备案信息,转入机构方可提出转入变更申请;

5、各土地估价机构应审慎提交备案变更,变更后不再符合《资产评估法》要求,仍从业土地估价业务的,由省国土资源厅依法依规进行处罚。

6、根据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的通知》,省协会应将备案信息在协会官网提供社会查询,请各机构及时变更在省协会的会员信息,以确保相关信息实时有效。会员入会及信息更新程序另行通知。

四、UKEY管理

1、协会工作QQ群:139925462UEKY申领相关表格可在群共享下载;

2、请各机构妥善保管UKEYUEKY通用于机构备案、报告备案、基准地价备案等系统,不要使用格式化,遗失后需由省协会报省厅,省厅报国土部补办。

3、各机构原有UKey确实遗失或损坏的,请填报补办申请表(见附件,工作群也可下载),发至邮箱:752745413@qq.com,协会汇总后报省厅利用处,利用处报厅办公室,由厅办公通过公文通道发送至自然资源部制作。

 

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