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度信用评级工作会议顺利召开
作者: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24-12-23 15:38:53 查看次数:144 次
12月17日,湖北省2024年度土地估价行业信用评级工作会议在汉召开。会议由周晓莺秘书长主持,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,会议听取了会员服务部对信用评级初评情况介绍,技术信息部对参评机构报告评审情况介绍,会员会籍委员对综合评级结果进行了重点抽查和复核,形成了本年度土地估价行业信用评级结论。年度信用评级工作按照机构自报、报告评审、初评校准、复核确认四个阶段实施。
一、机构自报
本年度对178家机构(外省分公司3家)实施了全覆盖信用评级,依据《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评估行业信用评级评分体系(2024年修订版)的通知》(鄂土协发〔2024〕08号),经机构自报,122家符合评级条件的机构纳入评级范围。对未申报自评分、上年度未备案报告的机构,实行一票否决,直接评定为待定级,占比31.5%。
二、报告评审
纳入评级范围机构由专家委员会依托报告备案系统,由系统随机抽取报告两份,经初评、复核和会审三级审核形成报告得分两份,取平均值为参评机构报告得分。按照评分体系报告得分占比40%,本年度报告得分最高分为30.84,最低分为14.56,平均分为21.18,专家评审意见已由技术信息部一对一反馈相关机构。
三、初评校准
会员服务部对占比50%由机构自评部分,按照基本情况、业务管理、行业及社会形象三个维度,依托公示系统、管理系统、备案系统等系统数据与自评分进行逐一比对校准;对占比10%的行业信用档案部分由秘书处对照部、省两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督检查结论,省协会投诉受理情况,行业内部通报、警示函,信用中国、信用湖北等信用数据进行综合与汇总,对所有不能得分情形进行了集体讨论,共计16家机构因信用档案被减分,占比9%。
四、复核确认
会员会籍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了重点抽查和复核,并就未按照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自然资办发〔2022〕42号)和《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鄂自然资办函〔2023〕3号)要求及时完成变更的机构等需要扣分的情况进行了集中讨论。共有5家机构因变更逾期在基本情况中予以减分,占比2.8%。
周晓莺秘书长指出,信用评级工作是开展行业监管,推动行业管理信用化发展的重要内容,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原则,准确的对备案机构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。下一步还将根据中估协《关于贯彻落实<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》的通知>的通知》(中估协发〔2024〕35号)要求,按照统一的“土地估价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和评价标准”,进一步优化我省土地估价行业信用评级和信用档案管理工作。